招牌設計要圍繞流量轉換環節來思考
顧客的旅程,就是看見了這間店——停下來——走進來——購買——體驗——離開——傳播給他人。我們的設計,就要圍繞這個流量轉換環節來思考:
(1)路過的人有多少人看見
(2)看見的人有多少人停下步伐
(3)停步的人有多少人走進門店
(4)進店的人有多少人購買,購買多少
(5)購買後使用消費的人獲得了什麽值得回憶、談論的體驗
(6)使用後的人有多少會向其他人推薦,他們推薦的時候說什麽
上面說到“路過”,那什麽算路過呢?是在店門口走過算路過?還是在街對面走過也算路過?還是遠遠的垂直街道十字路口斜著走過也算路過?開車飛馳而過算不算路過?
這幾種情況都算路過,開車飛馳而過也算,他今天在車上看見了,明天他就可能來消費。
總之,你能把“路過”的範圍擴展到多大,你的流量就有多大。我們付出店鋪租金,買的就是這條街的流量。但是,由於設計思維的差異,我們把“買到的流量”轉換為“看見”的轉換率差距卻很大!這也就會導致經營的結果也有很大差距。
如何提高被看見的幾率
那麽,如何擴大從“路過”到“看見”的轉換率呢?我們總結了五大原則:
(1)招牌要醒目;
(2)招牌要大;
(3)招牌要多;
(4)招牌要亮;店內燈光也要亮,不要不舍得電費,招牌最好還能閃耀動起來;
(5)招牌上的字體要粗大。
這個道理,可以說再簡單不過了,幾百年來的生意都是這麽做的,越是成功的企業,越懂得把它運用到極致。
至於招牌上的字體要大呢,和招牌要大是一個道理,也是再簡單不過的。把這做到極致的是,絕味鴨脖。他的字體撐到和招牌一樣寬,完全不留余地。
所以,招牌上字體大小的標準,就是盡量充滿招牌全部空間,不留白。
“不留白,不是太難看了嗎?”這種說法,就是沒有“三現主義”的觀念,你只是在電腦上看設計,而不是在街道環境中看設計,整個大樓,整個街道,不都是你的留白嗎?
要理解這個道理,最簡單的例子是去看足球場邊的廣告牌,你看看所有的字體是不是都把廣告牌撐滿?因為整個球場都是你的留白啊!那些不懂得這個道理的,沒經驗的,他的廣告就吃虧了。
信息一定要少,字體一定要大。多少世界名著都是在作者死後多年才為世人所知?而其中唯一的原因,說起來真可憐,就是因為不懂得視覺傳達,不懂得封面的商業設計。
傳播的基本原理,是刺激反射,我們發出刺激信號,謀求顧客的行為反射。這是巴甫洛夫的條件反射理論:
(1)人的一切行為都是刺激反射行為。
(2)刺激信號的能量越強,則行為反射越大。
在電視廣告中,要反復出現包裝,在平面廣告中,要把產品放大。這是最天經地義的事,但是,為什麽那麽多廣告,把產品小小的放在右下角呢?小到幾乎看不見,其實那設計師恨不得把那產品扔掉,只剩下他的“創意”,那他就最滿意了。
在電視廣告中,大聲喊出品牌名,那就低端了。最後只把LOGO閃一下,時間盡量短,而且一聲不吭,那就高端了?
總之大聲叫賣就是低端,不讓你看見,不讓你聽見,你愛買不買,我就高端了?最高端的飯館是什麽呢?是沒有招牌的,你找不到的,沒有會員介紹,你都進不去的。
——柳州招牌制作,柳州廣告公司,柳州門頭招牌